次研究有助于完善新就业形态背景下失业保障制度的内涵,为实现灵活就业、失业保障制度全覆盖提供理论支持。新就业形态是指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特别是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发展带来的一种就业新模式,体现为劳动关系灵活化、工作内容多样化、工作方式弹性化、工作安排去组织化、创业机会互联网化,正在成为吸纳就业的一条重要渠道。而当前我国呈现出显著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能力与缴费型失业保险缴费要求之间的矛盾,本次从新就业形态的视角重新审视失业保障制度的价值和多层次失业保障制度建设的必要性,提出事业保障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策略,进一步丰富学术界关于失业保障制度的研究成果,深化就业形态背景下失业保障制度的内涵。